“从2011年4月起,政府将从巴生河流域开始每户人家提供一个大垃圾桶,并规定必须把垃圾分类成可循环及不可循环,由特许公司在特定的周日里收集。”
ゴミに対して(对于垃圾),尽管现在才有如此的行动已稍嫌迟矣,并且还是一个有待商权的方案,但我首先还是得为有关当局而鼓掌。毕竟,有行动好过没有行动。只希望,这次的垃圾分类不会犹如当年的3R垃圾桶般,不了了之。
日本的情况又是如何呢?拿我住的地方——丰桥为例:星期一和星期四是可燃烧类,星期二是布类,星期三是塑胶类,星期五是电器类或陶器类。然后特定的废弃物,如家私或大型电器等则得付钱给市政厅让他们来帮忙处理掉。也就是说,日本在垃圾分类的事上,可不只是可否循环那么简单。甚至有时是仔细到不知该如何归类,而会有何必如此麻烦的疑问。有些地方还有规定必须使用特定的袋子,否则则不会被收集。
为什么要如此大费周章地分类呢?为何还要每户人家自己把垃圾拿去垃圾收集处,而不是直接交由垃圾车前来户户收集呢?再列举多几个为什么,答案似乎也不言而喻——为大家的环境,为大家的下一代,为你我他,就是那么简单而直接。就算把焦点放小,说是为了减低开销,肯定也不为过,不是吗?
很多人问,日本街道是否真的一尘不染般的不见垃圾。面对如此的疑问,我每次都会先表明日本人也是人,也是有害群之马。别说街道上,甚至学校课室里就可以见到垃圾处处。然而,如此的反面例子仍是少之又少的。走在外头,别说垃圾,连垃圾桶也很难找到。除非是刚好有活动,才会特别安置垃圾收集处,否则日本人都是把手上的垃圾带回家才丢弃。
所以,我们得做的绝对不能只是给多一个垃圾桶,也绝不能只满足于规定相对简单的垃圾分类。垃圾问题的严重,咱们从小就听到大,却从来不曾让人有纾缓的感 觉。而那一幅以垃圾堆为背景,一对母子坐在椅子上的海报,如今也仍然历历在目般地触目惊心。道德教育有学校教导,家庭教育有父母管教,社会教育有多少口号多少活动在呐喊在号召——我们究竟还欠着了什么呢?
是严刑峻法吗?但是马来西亚那到处可见的告示牌——Sesiapa yang dijumpai membuang sampah di sini akan didenda RM500——往往告示牌下面非常讽刺的就是一堆垃圾。显然,严刑峻法不是答案。似乎不得不又老套地,还是得说从小的潜移默化才是关键。然后对于已经不是小孩的,就由社会各阶层施与各种眼光,也就是监督。再加上那长久以来存在的共同醒觉与责任感,大概就是为何日本会成为许多国家学习,而我们向东学习的最关键之处吧。
所以,我们所缺乏的,是共同意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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